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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融機構處理MBS債券常碰到一種情況,就是沒有把MSB的名目本金(Principal)與債券還本因子(Factor)分開列式,我想原因可能在於過去債券從業人員大多處理的都是一般債券(可視Factor1),或是計畫性還本的債券,所以對於Factor並沒有特別重視。因此在實務上的作法就直接將其相乘後直接視為一般債券的本金來處理,這樣的處理方式就不會對後台作業造成影響,另外一個好處是不用修改資訊系統。

雖然對於後台作業不會有太多影響,但是若可以透過分開紀錄名目本金與Factor而得到一些管理上的進步,將可提升債券投資組合管理的效率,畢竟就是透過將每一小步驟一點一滴的最佳化,最後就能大大的提升管理效能。

MBS名目本金與Factor拆分的好處:

1.符合市場慣例

由於在MBS市場在交易債券時,市場慣例都是以名目本金為基礎,比如說要購入某次級市場MBS,金額為5,000,000,若其Factor0.9,在交易時是以5,000,000為溝通之面額而非以4,500,000。除此之外,債券從業人員最常使用的彭博資訊,利用該系統分析計算也都是以名目本金為主。

如下圖所示:

 sg2011111543286.gif   

2.正確計算還本金額,可提早投資

由於MBS特性會有延遲付息與還本的特性,例如:Freddie Mac為延遲15天支付、Fannie Mae為延遲25天、Ginnie Mae為延遲20天或16天。但是正常情況下最新Factor都在月初(原則上都在10日之前)就已公佈,因此當取得最新的Factor後,即可利用Principal*(最新Factor-前期Factor)計算在支付日可收到的還本金額與利息。因為這些金額是確定在某個時間會收到的金額,因此可以視為可用資金,只要注意新的交易之交割日要落在收到錢之後。比如:持有5,000,000Freddie MacMBS,票面利率為5%,前期Factor0.9,假設次月6日公佈新的Factor0.8,則可以計算在15日時可以收到還本金額為5,000,000*(0.9-0.8)=500,000,利息收入為5,000,000*0.9*5%/12=18,750,因此確定15日可收到518,750

3.提供後台還本與利息收付核對

雖然MBS的帳務處理機構都是美國的大型金融機構,但並不保證其付款不會發生錯誤,最主要是因為MBS發展至此已經非常的複雜,尤其在於Re-Remic後其支付流程更於複雜,因此偶爾也會出現支付錯誤的現象。
在金融機構的後台處理收支付款,大多都需要有核對的憑證,主要就是複核金額的正確性,對於一般的債券處理大多沒有問題,因此基本的帳務系統都可以支援債券的利息計算,但在於還本的部份就需視系統是否有此功能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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